年造价咨询营业收入 | |
省协会年度需缴会费 | |
汇款账号 | 320006654018010058287 |
汇款账户名 | 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|
开户银行 | 交通银行龙江支行 |
咨询电话 | 025-83722103 或 025-83722697 |
会费标准说明 |
一、年度会费减免范围及措施 为应对咨询市场下行压力,减轻企业负担,省协会经研究决定,对年度会费实行减免措施,具体如下: 1.对于已缴纳中价协会费的省协会会员,省协会会费减免50%; 2.对于免缴中价协会费的会员以及非中价协会员,省协会会费减免20%。 两项减免措施不同享。 二、单位会员会费标准 1.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,统计年报中填报的造价咨询营业收入不足300万元的,原会费标准为2000元,减免后本年度缴纳会费1600元。 2.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,统计年报中填报的造价咨询营业收入超过300万元不足1000万元的,原会费标准为4000元,减免后本年度缴纳会费3200元。 3.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,统计年报中填报的造价咨询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不足3000万元的,原会费标准为8000元,减免后本年度缴纳会费6400元。 4.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,统计年报中填报的造价咨询营业收入超过3000万元的,原会费标准为20000元,减免后本年度缴纳会费16000元。 5.非造价咨询类的企事业单位,原会费标准为2000元,减免后本年度缴纳会费1600元。 |
汇款备注 | 1、团体会员单位转账或汇款请务必注明单位名称(全称),并注明“会费”。 2、个人会员汇款请注明汇款人姓名和联系电话,并在汇款内容注明“会费”。 3、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收到会费后,将出具会费收据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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